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校党委的要求,10月11日下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第二场法治宣讲活动在我校长安校区校务楼二楼报告厅举行。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作“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模式”专题报告。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主持。
报告中,汪世荣介绍了“枫桥经验”的产生、发展和创新的三个阶段,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模式内涵进行了阐释。他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特质为创新性、典型性、普适性、民主性,治理方法在于政社互动、协商治理、乡村自治、乡贤参与、互联网加和组织承接,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式,使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初步形成、治理标准明确设立、治理能力明显提高,从而发挥“枫桥经验”的当代价值,推动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建设。他强调,中国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综合治理,“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模式,来自于中国人民的创造和贡献,核心在于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人翁作用。
李平安在总结讲话中对汪世荣教授的专题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报告主题鲜明、逻辑严谨、内涵丰富、深入浅出,使在座师生深受启发。他指出,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15周年。我校以汪世荣教授为代表的一批专家教授,在研究和推广“枫桥经验”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在全国范围形成了广泛影响。“枫桥经验”的研究和推广已成为我校服务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具有较大影响的品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省有关文件精神,他代表校党委向与会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法治学习、法治教育纳入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中心组在法治学习中的示范作用;二是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同时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教育;三是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的学科优势和特色,组织骨干力量加强研究和实地调研,形成自身科研品牌,为学校科研工作服务国家和社会需要作出更大贡献;四是希望各学院从汪世荣教授的报告中得到启发,从而更有力地推进校、院两级层面的各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