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由陕西省法学会、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承办的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消费维权创新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我校长安校区召开。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建军,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会长、国家工商总局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会长河山,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力,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王华清等出席会议,来自省内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工商等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的100余名嘉宾和代表参加会议。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主持成立大会。
李平安代表学校向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具有政治意义、法治意义、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他希望当选的研究会理事,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做讲政治,有理想信念,有使命感的研究人员;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思路,做有家国情怀和平民情怀的研究人员;三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做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研究人员;四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密切联系实际,做懂专业、有文化、高水平的研究人员。
杨建军代表省法学会向研究会的成立及当选的理事表示祝贺。他指出,研究会的成立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经济秩序,规范经营者行为等具有重大意义,将有力推动法治陕西建设和陕西经济发展。杨建军要求研究会,一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二要重视研究方式,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三要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学术活动开展。他希望研究会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发挥好学术平台的作用,履行好建言献策的职能。
河山希望研究会在今后工作中,坚持“讲政治,重理论,抓焦点,靠合力,讲奉献”。
黄力希望研究会为实务部门研究和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
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建军同志为研究会授牌
成立大会上,省法学会研究部王华清主任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的批复》。大会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章程》。经推选,125名理论、实务专家成为研究会理事,其中54人为常务理事。选举郑艳馨任会长,倪楠、薛亮、权彦敏、张敏、王新、王新宽、丁辉、王尊仁、李明等任副会长,陈红霞、彭立峰等6人为秘书组成员。
杨建军为研究会成立授牌,河山宣布接收研究会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团体会员。
当日,研究会举办了“消费维权创新法律问题研讨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教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高晓军主任,经济法学院薛亮副教授、田静婷副教授,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丁辉律师等分别以“共享经济下消费维权问题研究”“推动陕西省消费维权工作的几点建议”“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初探”“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问题研究” 为主题做了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