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我校法学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5月9日,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教务处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与教学实践,联合组织召开集体备课会。副校长孙昊亮到会指导,教务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副院长淡新昌主持会议。
孙昊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提升制度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是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一环。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集体备课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体教师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重大意义,明晰其在构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自主制度体系进程中的关键作用;二是要系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真正把“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融入到教学实践当中;三是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法治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和部门法要深度融合,特别是在教材上要体现,在课堂上要融入;四是要大力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教学效果,跨越“事实到文字”“文字到语言”这两个鸿沟,教师要将知识与自身感受、实践性、思想性、科学性紧密结合,从而增强教学的感染力与实效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团队、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民商法学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情况、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实践以及对策建议展开交流研讨。
(供稿: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撰稿:张永林 审核:陈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