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China)集团有限公司

副校长孙昊亮应邀参加第七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治合作高端论坛

  • 2025年09月28日
  •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关注西法大官网
微信
微博
Qzone
网址
打印
阅读

9月25日,以“深化法治合作、共建丝绸之路”为主题的第七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治合作高端论坛在甘肃敦煌召开。来自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齐聚敦煌,共同探讨涉外法治建设与国际法治合作新路径。我校副校长孙昊亮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超汉教授应邀参加论坛。

在论坛圆桌对话环节,孙昊亮重点介绍了我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特色与经验,围绕课程体系建设、国际交流平台搭建、实践教学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就如何培养既懂中国法律又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提出创新见解。他表示,我校始终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国际交流”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既精通中国法律制度、又熟悉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治理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张超汉教授在“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专题论坛”环节担任主持人,同时以“西北政法大学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与创新”为题发言本环节专题论坛做总结发言,表示我校将继续发挥学科和平台优势,积极推进涉外法治交流合作,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联部“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秘书处、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等相关实务部门,俄罗斯、白俄罗斯等九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十所成员高校与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院校代表等70多家单位的近150名专家、学者、律师、学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供稿: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撰稿:张超汉 审核:李立

相关新闻

  • “聚焦涉外检察 深化检校合作”座谈会在我校召开

    9月29日,由我校主办的“聚焦涉外检察、深化检校合作”座谈会在学校长安校区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十一检察部主任李向锋,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负责人陈文龙,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蕾等出席会议。我校校长范九利出席会议并致辞,副校长马朝琦主持会议。 范九利表示,涉外检察工作是国家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学校与各级检察机关深化交流,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合作范围,围绕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检察课题研究、检校人才互派交流、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指导下,我校成立的“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已在区域国别检察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多语种法律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下一步,将高质量推进涉外检察工作,依托中心进一步整合全校资源,推动学校专家学者与检察实务专家的交流互动,建立常态化研究协作机制,围绕涉外检察基础性理论和实践难题开展联合攻关,共同打造服务国家战略的涉外检察智库。 刘志远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涉外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涉外法治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先后配合完成中国—东盟检察总长网站建设,编译东盟国家《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等二十余部法典等,在服务检察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希望学校进一步聚焦涉外检察工作,高质效做好智库服务,统筹好校内各部门、各研究机构的科研力量形成研究特色,同时,进一步整合涉外检察实务人才,围绕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工作搭建平台。 刘志远与我校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共同签署科研项目委托书 马朝琦宣布西北政法大学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中心网站正式上线,由中心和西北政法大学湾区研究院共同研发的“全球法律数据库”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 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济学院、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图书馆以及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中亚法律查明中心、涉外法治研究中心、非洲研究院、北大法宝西安分公司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共计140余人参加会议。 (供稿:刑事法学院 撰稿:高晓伟 审核:孙学龙)

    2025-10-02
  • 【中国新闻网】【阳光网】【人民周刊网】【今日头条】【起点新闻】【三秦都市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

    9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西安中院)与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共建协议》签约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揭牌仪式。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出席会议并致辞,共同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揭牌。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曼慧与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张荣刚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共建协议》(简称《协议》)。 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首先致辞。他指出,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成为内陆型对外开放的新前沿,涉外司法审判工作面临新任务新要求。西安法院必须紧扣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课题,立足全国大局,树立世界眼光,打开国际视野,为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央法务区)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的司法动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事关司法审判的国际形象,事关国家法治软实力的构建,是涉外司法审判的基础性工程,西安中院和西北政法大学再次院校携手、深化合作,加大涉外领域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拓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为涉外司法审判事业源源不断注入动能,努力搭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的调研平台,加强人才互动交流,在全国法院涉外审判人才的大队伍中凸显西安法院的地位作用,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涉外司法审判勇争一流、走在前列的新篇章。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陕西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和“一带一路”核心枢纽,在国家开放与法治建设中肩负重任。西北政法大学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依托高校的学术积淀和西安中院的司法实践沃土,紧扣陕西开放型经济和“一带一路”建设需求,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积极推行“法官+学者”双导师制,在创新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师资共建、深化理论研究、拓展国际合作五个方面重点推进,让协同培养基地成为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于一体的示范平台,为国家高水平开放和民族复兴贡献法治力量。 会议介绍了《协议》的主要内容,即以“加强高校与法院涉外法治人才双向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合作总则,通过共建协同培养基地、开展理论与实践互补交流等合作方式,加强学校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从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智库共享等方面开展院校合作。举办“西安法院法官讲堂”和专家学术交流,开展涉外法治人才订单式培养,搭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调研平台,开展联合调研和学术研究,共同总结法治实践经验和典型司法判例,利用双方外事交流平台,讲好中国涉外法治故事。 签约暨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西安法院法官干警交流平台,并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主题开展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座谈会上,西安中院介绍了涉外案件审理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情况,来自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司法局、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安市律师协会以及莲湖区人民法院、雁塔区人民法院的同志围绕涉外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凝聚了智慧,达成了共识。今后,西安法院将紧扣国家涉外法治建设需求,注重协同配合,坚持审判一线实践锻炼,不断强化教育培训阵地作用,通过加大学术调研工作力度,搭建交流互鉴成长平台,携手共进,以创新思维、务实举措,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中国新闻网】【阳光网】【人民周刊网】【今日头条】【起点新闻】【三秦都市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https://m.chinanews.com/wap/detail/chs/zw/10490348.shtml http://mwap.iygw.cn/2025/0927/323315.html https://www.peopleweekly.cn/html/2025/jizhezaixian_0928/257312.html https://m.toutiao.com/article/7554693155212296719/share_uid=MS4wLjABAAAAyFHUFvmEuW4JD0N4nfHQef-6WWiWqSI0j-iF4tMrmdw&share_did=MS4wLjACAAAAMHieo4h_EjwNQrvjP5d6x3O4bhRoyX4Q0ESI72gVjgAX6grNMHwwtjhjgGbEG5VX&upstream_biz=client_share&app=news_article&category_new=profile_all×tamp=1758964530&share_token=d6476941-1333-4e61-903d-d71e518ebd87 https://qidian.sxtvs.com/timing/share/content/10652663 https://qinwen.sanqi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7011/11348900.html?isShare=true

    2025-10-02
  • 【起点新闻】【群众新闻】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我校副校长马朝琦接受采访

    【起点新闻】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我校副校长马朝琦接受采访https://qidian.sxtvs.com/timing/share/content/10654306 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9月底正式公布。 日前,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马朝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部长袁祖社接受记者采访,对《条例》进行解读。 问:根据《条例》,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应当加强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等伟大精神阐释研究。加强秦岭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关中文化、黄土文化、汉水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研究。这条中对于伟大精神等的列举,主要依据什么?对于相关研究有哪些促进作用? 马朝琦: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都是源发于陕西、彰显于陕西、实践于陕西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精神,三种精神同时位列2021年国庆节前夕中央宣传部梳理并正式公布的第一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共46种)。 《条例》特别列举这些伟大精神,有利于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先辈们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有效宣传、研究、践行延安精神等党的宝贵精神财富的基础上,立足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鲜明的研究特色、深厚的学术积淀,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激发活力、释放潜能,更加专注于陕西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继往开来、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谱写文化强省建设的华美篇章。 问:《条例》对新型智库建设作出了相关规定,请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将如何贯彻《条例》,建强新型智库平台? 袁祖社: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由省教育厅、陕西师范大学共同建设,依托陕西师范大学学科优势,汇聚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力量,开展有组织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将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课题发布、学术研究方面聚焦延安精神、照金精神、西迁精神开展工作;将聚焦陕西社会科学有生力量,组建社科大军,不断扩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的学术影响力,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新型智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问:《条例》规定,本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引导、监督惩治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您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袁祖社:学术诚信是十分关键的问题,是学术研究的根本。学者在进行学术研究过程中,必须增强学术自律。学术诚信的问题目前不仅存在于大学,也存在于一些研究机构。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知识产权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条例》的出台释放了信号,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权益需要被重视。如果学者的知识产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必然会滋生造假现象。应该明确学术成果归属、使用权限、收益分配等标准,加强对学术期刊、数据库平台的监管,避免变相侵占作者权益,引导社科工作者增强维权意识。 问:《条例》出台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马朝琦:《条例》将会在三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系统运行高效顺畅。《条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根本要求,进一步理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相关部门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凝聚共识、汇聚智慧、积聚合力。 二是进一步明确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基本方位,推动工作实施增效提质。《条例》坚持立足陕西实际形成陕西标识的重要要求,通过明确优化学科、激励创新、人才发展和聚焦特色等规定,进一步厘明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布局重点和方位导向,利于党校、社会科学院、高等学校等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工作者坚定立场、明确主业、创新成果。 三是进一步激发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巨大潜能,推动成果产出精彩纷呈。《条例》通过明确实施机制、普及职责、社会支持和宣传发布等规定,进一步厘定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交流活动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和脉络结构,利于激励人才和研究成果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群众新闻记者 王姿颐) 【群众新闻】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解读 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18499/11357072.html?isShare=true

    2025-10-02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