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北政法大学,有这样一群青年,他们用满腔热血,立志守护公平正义,开展法律公益服务,诠释了新时代法学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以我所学 服务社会 12月14日,援助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案件代理。 本报记者 刘芊羽文/图 怎样更好地把书本知识应用于实践? 法学青年怎样运用法律伸张正义? 青年学生如何将青春之志融入国家发展? 记者在西北政法大学成立时间最久的学生社团里找到了答案。 成立于1984年的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法律服务中心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运作最规范的学生法律服务组织,是团省委、陕西青年志愿者协会首批批准挂牌服务的4个志愿者服务组织中唯一的学生社团。 36年来,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者们秉承“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扎根基层开展法律公益服务,用一次次平凡、有爱的普法行动,一件件微小、正义的援助案件,诠释法学青年担当,助力法治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援助——帮弱势群体“发声” “这些学法的年轻娃真不赖,又专业又热心还不要报酬,给我帮了大忙了!”12月14日13时,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挤满了人,满头白发的委托人李翠兰竖起大拇指夸个不停。 “面向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和案件代理服务就是我们的主要工作。” 援助部部长邱鑫鑫介绍,“法律援助员们会无偿出庭代理民事、行政各类诉讼案件,代写各种法律文书,义务在法院引导立案等工作。” 法律援助作为法律服务中心的核心活动,是各路精英汇聚的地方。“我们在选择法律援助员时十分严格,每一年申请加入的学生很多,经过层层选拔,来到这里的都是专业知识比较丰富的优秀学生。” 法律服务中心常务副秘书长王依楠说。 望着这间挂满锦旗的办公室,邱鑫鑫笑着说:“由于我们是义务代理,许多当事人为了表示感谢,就送来了锦旗。我们还有两箱子锦旗没有地方挂呢。”多年来,法律服务中心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屡次受到表彰,得到了众多法律援助当事人的认可。 一场场打赢的官司背后,要做很多功课和努力,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们的校园生活分外充实。一天十几个小时都安排得满满当当,有时甚至凌晨5时就要从学校出发前往法院为当事人出庭。邱鑫鑫表示,能用所学的知识帮助当事人维护权益,得到他们的认可,就是最开心的事情。 凭着满腔的热情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法律服务中心先后无偿接待当事人15万余人次,解答回复群众来信3万余封,代写法律文书万余份,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100余件。其中,法律服务中心代理的“麻旦旦案”首次将精神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被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评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普法宣讲——让法律知识“入心” “高年级的同学欺负你怎么办?”“同学给你起侮辱性的外号怎么办?” 12月3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志愿者走进曲江第十四小学,通过讲解生动鲜活的案例、播放动漫短片、问答互动等方式,向同学们介绍宪法知识,普及抵制校园暴力的法律意识。 为了让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今年5月,法律服务中心团支部迅速牵头成立由20多人组成的民法典宣讲队,经过深入地了解与研究,队员们不断深入基层宣传民法典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 听了民法典宣讲队的“科普”,不少人都纷纷感慨:“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啥是民法典,没想到它对我们的生活影响这么大,我得好好学习一下,这些法律对我们来说特别实用。” “除了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普法活动外,我们还会深入工厂、社区、学校,聚焦禁毒防艾、校园暴力、防拐防骗等主题,普及法律知识。” 普法部部长赵迎春表示,为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志愿者们还以普法情景剧、普法微电影等形式,将法律中事关日常生活的核心知识展示出来。 薪火相传——为法治中国“出力” 曾帮助农民工讨回欠款13万元的2016级学生熊镇说:“法律服务中心是一个很好的平台,让我在本科时就能够参与整个案件流程,还收获了一群志同道合、可以一起为法律事业奋斗终生的小伙伴。” “在援助部的经历,让我更加坚定了做律师的决心和信心,也见证了从‘法学生’到‘法律人’的蜕变。”曾任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部长的程园园说,在校期间的学习,结合做援助员的实践,是从理论到实务,再从实务到理论的过程,让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与认识更为深刻。毕业至今她一直从事律师工作,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完成司法局、律协分配的法律援助工作。 36年,薪火相传,筚路蓝缕。在法律公益服务中,法律服务中心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社团先后有近两万人加入,超过2000人接受法律援助培训,近千人成为法律服务中心援助员,并涌现了贾宇、汪世荣、袁义伟等众多知名的“法服人”。此外,法律服务中心先后在陕西、山东、河南等省份,开展大型法律宣讲咨询800余次、专题法律宣传600余次、社区矫正近百次,并帮助数百名监外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近年来,法律服务中心先后获得“全国百强社团” “中国百个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陕西省学雷锋先进集体”“陕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等多项荣誉。 法律服务中心秘书长李禄岩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扎根基层,守护公平正义,用执着和坚守做好每一次普法公益服务,助推法治中国建设。”
2020-12-23“让法治政府建设融入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以及人民群众生活之中。”11月12日,“发现陕西法治之美”凤凰网国际智库行活动走进西安市莲湖区,在参观完市民中心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周户写下了这样的建言。 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王周户解释道,“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但目前来说,很多地方的实践环节推动是不够的,‘依法治国’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而是要融入到方方面面。” 王周户建言陕西法制建设 “法治政府要融入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说到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提升,就不得不提“最多跑一次”这项“明星改革”制度。但它的升级版——“一件事一次办”你听过吗? 对此,王周户给予了充分肯定,“这充分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责任担当!”因为在他看来,莲湖区在全省首推49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是从自身和群众考虑的又一次提升,这就像开一家餐饮店,以前可能需要办五个证、在行政审批跑五次,办理一个证件跑一次似乎也是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而现在只需要一次办理就可以拿到开始餐饮店营业需要的所有证照,“不仅减少了审批人在路上奔波和在大厅重复排队的时间,更增加了政务服务的便捷性,”王周户说。 王周户在莲湖区司法局参观 同时,王周户也在与莲湖区市民中心办事大厅共作人员的交流过过程中发现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目前无法通过网络查询办事进度等,但王周户仍对莲湖区法治政府建设给予厚望,他认为,莲湖区目前的方向是正确的,框架也已经建立完成,剩下的就是抓细节、优服务了。 除此之外,莲湖区“律师进社区”经验还被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对此,王周户认为,这是有深层次含义的,它将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心进一步向基层下移,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全方位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智能便捷的法律服务。 “陕西省行政立法工作具有一定的率先性” 近年来,陕西的行政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努力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取得了丰硕成果。 对此,王周户表示,在全国来讲,陕西省的行政立法工作具有一定的率先性和地方性,如2017年陕西先行出台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于国务院出台,对国家立法是有积极影响,对其产生了推动作用。再比如,《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的出台就充分展现了陕西的地方性立法。 王周户参加陕西省司法厅立法交流会 此外,王周户还表示,陕西的立法质量高、精细化程度高,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有效发挥了保障善治的作用。 在接受凤凰网陕西专访时,王周户表示,“从法治政府的建设来讲,首先要依法全面进行政府职能构建,还要建好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从法规的起草、提案到制定,每个步骤都很关键。而且一定要让制度实施下去,有实效,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中。”
2020-12-23西安发布讯 近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公布。记者获悉,西北政法大学4项成果获奖。 据悉,此次西北政法大学获获奖的4项成果为:何柏生编审的著作《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荣获一等奖,王泽林副教授的著作《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和吕江副教授的著作《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以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为视角》荣获三等奖,张超汉副教授的著作《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荣获首次设立的青年成果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我国人文社科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奖项。这一奖励系教育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为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鼓励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铸造精品,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迄今已开展八届。 记者了解到,本届西北政法大学4项成果获奖,实现了该校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零的突破,获奖数量超越历届获奖总和。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2020-12-22专家点评 市域社会治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 褚宸舸 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是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的主阵地。中央政法委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取得了突出成绩。 建立社会治理格局的重点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难点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组织建设工作要走在前。我省成立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专项组,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各市、县(区)均建立了市域社会治理组织协调机构,健全了工作联动机制。召开全省综治中心推进会和视频调度会,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的“四有”标准和实体化运行、系统化集成、信息化支撑、项目化推动、精细化服务、社会化格局的“六化”目标,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塑造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陕西的青年社会组织在共青团、民政部门的培育和支持下,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践行公益传递爱心,以专业精神实现协同治理。 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和长效机制,切实把风险防住、把漏洞堵严、把短板补齐。我省聚焦影响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既注重陕西特色、区域特点,又突出查找短板,注重源头治理,不断总结成功做法,建立完善科学治理、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创新制度、健全机制中丰富“枫桥经验”的内涵。结合8个方面61个风险问题,常态化组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专项行动,总结出铜川社区党建的“红旗经验”、延安“十个没有”、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汉阴“三线两化一平台”、石泉“民情三本账”、宝鸡“四单一图”等典型基层经验。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必须重视新时代“枫桥经验”智慧治理的特色。我省搭建平台、整合信息、创新载体,将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实体组织、专兼力量结合,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效能。特别注重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 (陕西日报记者 王佳伟整理)
2020-12-18【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斌通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标志着市域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明确“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市域在国家治理结构中处于关键层级,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以城带乡的引擎作用、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与基层相比,市域具备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调动一切治理因素的天然优势,化解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的能力更加明显,但治理对象复杂多样、治理风险严峻重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认真推进,才能更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促进治理理念、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更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一、构建多元主体群策群力的社会治理体系 多元主体群策群力参与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党政、社会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因此,要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集中发挥党政、社会和群众的治理智慧,持续保持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共谋治理的优良传统,理性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形势,成功破解市域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各种痼疾和难题。尤其是,既要充分发挥党领导市域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全地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又要加强政府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还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统筹兼顾不同阶层群体的多样性、差异化诉求,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积极参加服务社会、防控风险、化解纠纷等工作,激活社会治理的基层细胞,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最大程度实现党政、社会和群众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形成解决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难题的强大合力。 二、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 市域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也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党领导下干部群众社会治理智慧的结晶,不仅被誉为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与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典范,也发展成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因此,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贯彻于社会治理全过程,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打造具有市域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当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挥区、镇、村三级联动作用,特别是在乡镇构建起“一个中心(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统筹+多部门(司法、人社、法庭、社区民警中队)驻点联合+村居基层预防”的大调解格局和“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链条解决”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街道办加速建设综治中心,以延安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创新,以“一线工作法”助推平安创建,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优化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在乡镇一级实现便民服务、矛盾化解有机融合,着力实现群众办事、解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这些实践均是巩固基层基础、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参考和有效路径。 三、立足市域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治理模式 要立足市域,因地制宜,体现优势,探索形成贴合各地治理实际、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治理模式,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提供源源不断的实践和经验支撑。这是由我国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决定的,也是与全国各地差异明显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状相匹配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强化顶层设计,通盘考虑,提出明确的方向和任务,也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地方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目前,浙江省诸暨市推进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建设,强化“线上”与“线下”密切互动,凸显大数据优势,形成以“平台”为核心的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政社联动、全市一体的共治共建模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实施“1133”牧区社会治理模式,通过构建一个实战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套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打造驻村工作、人民调解、政法服务三支基层工作团队,探索社会治理信息化、综合服务流动化、固定场所集中化工作模式,实现了服务方式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作风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善了党风、政风和民风,形成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牧区样本”。这些符合地方实际的经验,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推动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总之,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发展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社会繁荣稳定与人民安居乐业。 (本文系“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成果)
2020-12-17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包括“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也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科学设计基层治理体系,优先提高基层治理水平,通过完善各类自治章程的方式,发挥社会治理共同体作用,推动基层治理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对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重视自治章程建设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社区建设的逐步推进,城乡社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立和运行的法律依据是自治章程,虽然我国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大多数社区并没有形成明确的自治章程。作为社会规范,自治章程不能通过中央或地方立法的形式完成,恰恰需要自治组织自身制定并监督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深化,首先需要解决有章可循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能代替村民、居民组织的自治章程。村民组织和居民组织作为自治单元,起草、通过并实施自治章程,是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实施的重要内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则是基层群众实施自治的组织形式,其本身并不解决自治事项和范围等问题。因此,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自治章程必不可少。自治章程是村民、居民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实行村民、居民自治的基本规范。 “枫桥经验”重视自治章程的制定。枫桥镇陈家村的村民自治章程,详细规定了“村民权利与义务”“自治机构及其职权”“经济组织与财经事务”“道德组织与文化生活”“附则”5个部分。作为自治活动的基础规范,自治章程从宏观上构建了社区治理体系,并成为社区开展自治的依据。新时代,只有进一步完善自治章程,才能更好地实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升级转型。 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章程作用 城乡社区治理的依据,除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还需要详细的社会规范。加强社会规范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制度供给问题,才能为依法治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除村民自治章程、居民自治章程、社区自治章程等总体性自治规范之外,各类社会组织都必须重视各类章程的建设,做到依章设立、依章运行。具体到社区治理,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社区自治组织,诸如社区医疗卫生组织、社区治安保卫组织、社区调解组织、社区文化组织、社区各类志愿组织,都必须依法登记,依法参与社区治理。 制定明确的章程,是各类社区自治组织成立的前提。社区组织能否发挥积极的社会治理作用,章程对社区组织目标、任务、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约定非常关键。实践中,往往出现社区组织重登记但活动不规范的现象,主要原因是社区自治组织不重视章程的作用,在运行过程中背离了章程的规范,随意性较大,以致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因此,社区治理中最关键的是形成以村民、居民自治章程为中心的各类社会组织自治章程体系,并充分发挥章程的作用。对于社区组织而言,章程不仅是依法设立的基础,而且是依法活动的依据和指南。社区章程的完善,要重视组织成员的资格规定,重视成员的权利义务内容,重视章程的监督实施机制。只有高度重视社区章程体系建设,才能为社区自治组织“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凝聚共同体意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必须以全面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本路径,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社会治理共同体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 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必然要求社会治理实现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的负担。通过自治章程建设,明确自治组织的功能和自治事项,实现在党组织领导下基层群众的依法自治,推动社区高质量发展。 推动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同心同向,形成合力。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社区医疗卫生、环境、治安乃至社区文化,都是社区居民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升级转型,才能更好地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文系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2020-12-1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世荣 近日,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并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社会建设,是人民调解制度创新发展的新契机,为人民调解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广阔的空间。 一、人民调解的公共法律服务定位 人民调解制度是被誉为法治的“东方经验”,是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在公共服务的硬件建设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在城市建设、高铁建设、机场建设等方面,居于“领跑者”的行列。但是,公共服务的软件领域,诸如汽车的售后服务、物业管理、小区治理、社会组织的发育、公共法律服务,等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距离。大力发展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是改善民生、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充分展现制度优越性,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如佛山市南海区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手段、方法、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符合社会治理需求的大调解格局,在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释放出积极的治理效能,丰富和发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有效的调解需要关注每一个关键环节 每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就赢得一次民心。入情、入理、合法的调解,不仅有助于对缓和当事人的矛盾和对立情绪,促成问题的解决,也有助于恢复双方之间的和睦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百姓安居乐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关注调解的每一个关键环节。 首先,重视人民调解员的选任。人民调解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 “布衣法官”,既是调解活动的主持者,也是调解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对人民调解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南海区除了重视发挥金牌调解员、品牌调解室的作用,还大力培养青年人才进入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的年龄构成,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奠定了人才基础。 其次,重视调解程序依法运行。调解开始之时,调解员要引导当事人达成关于同意调解的合意。一方面表示调解基于双方自愿,另一方面教育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尤其强调双方互相尊重,调解协议一经达成,要即时履行,促使调解协议发挥良好的社会效果。 再次,重视对双方当事人的回访。在调解协议得到执行之后,调解员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事后回访,有助于避免矛盾再次激发,提升源头治理效能,提高调解制度的规范化水平。关注纠纷解决成效,注重书面记录回访情况,是南海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特色。 三、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共治”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发挥国家、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作用。人民调解组织属于“共治”中的社会组织,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之一。南海区的经验表明,人民调解组织致力于多样化、专业化发展,有效推动了社会治理关口前移,促进了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因此,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能够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 一方面,要制定一套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供给。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调解组织及人员管理制度、考评制度、晋升制度、激励制度等,实现对事前选任、事中监督、事后奖惩等整个环节的全覆盖,为调解组织更好履行职责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调解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智能化。在信息化时代,不仅要继续保持线下调解的优良传统,也要构建便捷、高效的线上调解平台,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新手段、新方法、新载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更好满足不同群体的调解需求。与此同时,要加快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大数据运用,增进调解案例、调解数据、调解专家等资源的共享,确保各种基层矛盾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使“有矛盾,找调解”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本文系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团队”成果)
2020-12-14将“枫桥经验”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 ——访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 光明日报记者 靳 昊《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14日05版) 有安全稳定的环境,发展和改善民生才有可能,这是70多年来我国发展的一条宝贵经验。“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安全稳定,但影响稳定的问题和矛盾仍然不少。”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指出。“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褚宸舸表示,“枫桥经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强调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其基本做法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党的十八大后,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 “新时代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是利益之争、权利冲突,‘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褚宸舸认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也有利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褚宸舸强调,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从中国之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整体去理解。探索“枫桥经验”的制度化、标准化以及在网络、企业治理等新领域的实践,创新、研究、总结“枫桥经验”的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将“枫桥经验”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从法治层面贯彻落实好“枫桥经验”。 “十四五”规划建议强调,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褚宸舸认为:“调解既是一种群众自治的做法,也是一种公共法律服务制度。相对于诉讼而言,其具有快捷、便利、成本小、即时履行等优势。”他表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处在社会转型期,部分社会成员的心理适应性面临严峻挑战,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对此,“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加强心防,既是现代社会公民对幸福生活健康发展追求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纠纷矛盾的重要手段。”褚宸舸说,当前应着力构建多力量合作,多部门、多机构协同的风险预防机制,“尤其要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发挥家庭成员相互心理支持的作用。” 当前,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等成为影响平安中国建设的突出问题。如何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褚宸舸认为,应坚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深入研判新时代各种风险及其治理原理,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社会的职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多种手段综合防控。构建源头治理,打防结合、整体防控,构建防范、控制、服务相互融通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强调人民治安理念,贯彻“枫桥式”社区警务模式。塑造风险防范共同体,以人民为中心,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重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强调以理服人。
2020-12-14西北政法大学开展“一二·九”运动85周年主题活动 【西北政法大学】为纪念“一二·九”运动八十五周年,更好地引导和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弘扬“一二·九”运动精神,近日,该校通过组织师生参观瞻仰烈士陵园、观看爱国电影,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等,营造积极向上的红色校园文化氛围,鼓舞青年学子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并将爱国热情转化为前行的动力,做时代的追梦者、圆梦人,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
2020-12-11让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 刘超 张博玮 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政课建设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把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起来,把德育工作做得更到位、更有效。高校要紧密结合时代要求,遵循教育规律,着力推动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使“两个课堂”相互赋能、相得益彰、协同育人,不断开创新时代思政教育新局面。 融合多元教学资源。在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中,要充分扩展和整合各类思政教育资源,让新时代思政教育内容更加丰富和生动,让学生在思政教育中更有获得感。一是加强理论资源供给。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党的创新理论激活“大思政课”建设,赋予“两个课堂”更多的“思想含量”和“理论分量”,不断提高思政教育的引领力。二是加强文化资源供给。文化具有滋养心灵、涵育德行、引领风尚的重要功能。思政教育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就必须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力量根基,使“两个课堂”共享文化驿站、红色场馆、非遗工坊、优秀作品等各类优质文化资源,让学生在深厚的文化滋养中形成自信自强、矢志担当的精神风貌。三是加强实践资源供给。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新时代的思政教育要走出校园,走向更加广阔的天地,从鲜活的社会实践中吸收有益营养,引领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弥合知行鸿沟、提升实践能力。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为内容,从新时代伟大变革中挖掘教学资源,通过社会调查、红色研学、志愿服务等方式融合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处理好“我们给予的”与“学生想要的”之间的关系,让广大青年在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增强对人民的深情、对社会的责任、对国家的热爱。 汇聚多方育人合力。将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需要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力量,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联系,形成协同育人的强大合力。一是凝聚校际育人合力。加强校际交流与互动,不断完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设施共用、教师互聘等合作机制,进一步打破校际壁垒,共绘立德树人“同心圆”。二是凝聚家校育人合力。一方面,要筑牢家校共育网络,引导学生家庭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以良好的家庭教育在学生心中树立起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家国情怀;另一方面,要以优良家风滋养思政教育,通过传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引导青年学生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澎湃青春力量。三是凝聚校地育人合力。通过校企共制培养方案、开展育人项目、共建育人基地等方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政校企紧密协作,构建校内外互补、专兼职结合的多元联动育人队伍,为学生在实践“熔炉”中淬炼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加强同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等有关单位的合作,多维度挖掘红色场馆的育人价值,不断拓展思政教育的阵地与空间。 打造思政教育品牌。新时代新征程上,思政教育必须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守正创新中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着力从凝练特色、培育精品、打造亮点等方面发力。一是要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研究阐释,紧密结合当下社会生活与学生思想实际,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不同领域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创新开展“行走的思政课”“场馆里的思政课”“未来技术领域里的思政课”等特色育人活动,构建实践化、可视化、沉浸式的育人场景,打造出更多彰显时代风貌、具有地域特点、体现院校特色的思政育人品牌,不断增强新时代思政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实效性。二是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育人功能,健全红色资源融入思政教育的机制路径,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精心设计红色研学项目、推出红色文艺作品、开展红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探访革命遗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持续增强红色资源对青年学生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三是要积极适应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好、管好、用好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文明素养,推动师生共同唱响网上好声音,传播网络正能量,精心制作有意思且有意义的网文、动漫、音频、微视频、微电影等网络教育优秀作品,借助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把我们要讲的道理、情理恰当地呈现出来,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网络思政教育特色品牌,让新时代网络思政教育不仅出彩出新,还入脑入心。 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广、工作环节多,必须统筹兼顾、系统谋划、一体推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把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立德树人全过程,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分工负责、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大格局。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树立系统观念,突出育人导向,围绕资源建设、课程开发、活动实施、人员交流等,不断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生动局面。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优化考核评价方式,用创新手段激发高校思政教育活力,为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凝聚更多资源和力量。 建设教育强国的号角已经吹响,新时代高校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动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使青年学生在接受思政教育的过程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不断增强志气、骨气、底气,努力成长为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日报】让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 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506/06/content_908789.html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构建“大思政”育人新格局,5月23日至25日,由党委研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主办的“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第五期“红色法治研习之旅”活动顺利举办。团队由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代表组成,校党委副书记张军政带队,党委研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参加。 第五期“红色法治研习之旅”聚焦川陕革命根据地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根据地时期司法实践的历史价值。结合汉中、巴中两地司法部门的具体实践案例,探索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历史有机融入现代法治建设。 团队先后调研学习汉中市博物馆、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纪念馆、川陕省恩阳县红军经理处旧址、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恩阳革命法庭陈列馆;在黄官人民法庭、通江县沙溪人民法庭座谈交流,参观川陕省苏维埃革命法庭展馆、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小南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瞻仰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敬献花篮并重温入党誓词。 活动期间,我校与大巴山干部学院举行“大思政课”建设实践基地授牌活动并座谈交流。由团队成员组成的普法宣讲团走进汉中市第九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普法宣讲活动。 近年来,“红色法治研习之旅”活动已成功举办五期,是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红色传统育人行动计划,打造“行走的思政金课”的创新实践。活动紧扣“红色”和“法治”两大主题,通过实践传承红色基因,探寻中国共产党法治初心,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不断助力“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中国研究生】追寻法治初心!第五期“红色法治研习之旅”走进川陕 https://mp.weixin.qq.com/s/VMohi32xJKAql-h5TwcydQ
5月29日,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迎来一群特殊的“小客人”——30名来自山阳中学的高二年级学生。在“筑梦山阳・法治启航”研学活动中,这些学生沉浸式体验大学生活,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启蒙”成长之旅。 欢迎仪式:礼尚往来情谊浓 图书馆前,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副书记张军政热情接待了山阳中学的师生代表。学校向“小客人”赠送了陕西省前社科联主席赵馥洁先生的著作,还准备了学习用品和精美礼物。山阳中学副校长虞华林回赠了一幅由该校教师精心书写的“法脉薪传”墨宝,孩子们也向赵万东老师赠送了精心制作的手工艺品,现场洋溢着浓浓的温情。 赵万东向“小客人”表达了由衷感谢,并热情邀请他们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他希望研学活动中播撒下的法治理想种子能绽放出绚烂花朵,期待与大家再次相聚。 法治文化之旅:探寻红色底蕴与法治脉络 早上9点,校史馆内庄严的宣誓声响起,同学们跟随讲解员的脚步,仿佛穿越回烽火岁月,真切感受到这座“红色学府”的深厚底蕴。随后,大家参观了张汤墓遗址陈列馆,在这里感受传统法治智慧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对话,思考法治文明的古今嬗变。 图书馆里,宽敞明亮的阅览室和涵盖古今中外的馆藏书籍让学生们惊叹不已,他们纷纷掏出笔记本记录心仪书目。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现代传播实验教学中心的“虚拟演播厅”、公共安全法学院实验室的“痕迹检验设备”、模拟法庭的“现场开庭”等,更让同学们大开眼界。 法治“大礼包”:干货满满解难题 在一站式学生社区,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员化身“法治主播”,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真实案例情景剧,为同学们拆解生活中的法律难题,如面对校园欺凌该如何应对、网络世界中须留意哪些法律要点等。 最让人期待的“大学课堂初体验”环节,刑事法学院杜嘉雯老师以《良法而治普遍遵守》为题,结合生动案例讲解法律逻辑,引导学生思考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名学生在笔记中写道:“原来法律不是枯燥的条文,而是能守护我们的‘武器’!” 跨年龄成长“双向奔赴”:携手互助共成长 当日,“成长互助行动”温馨开启。学校30位2024级本科生与山阳中学30位同学两两携手,互赠写满美好祝福的明信片,约定未来共享学习心得,互相帮助解决成长道路上的疑惑与困惑。 面对中学生提出的“怎么才能考上理想的大学”“如何克服学习过程中的不良情绪”等问题,学校经济学院2024级学生王馨娜以自己的成长故事为例,鼓励他们“保持对知识的热爱、对梦想的执着,坚持就会有光”。曾在山阳中学就读的国际法学院辅导员黄思齐,详细介绍了学校“九位一体”资助保障体系,期望学弟学妹们“培养解决问题的韧性与乐观进取的精神,在更广阔的舞台上绽放光彩”。 山阳中学的岐勤睿同学感激地说:“我们提前领略了大学生活的魅力,更加坚定了奋斗的目标。会倍加珍惜每寸光阴,以最饱满的热情、最坚韧的毅力奋力拼搏,去叩开通往知识殿堂与广阔世界的大门!” 校地合作:共探育人新路径 “本次研学活动,不仅是一次难忘的旅程,更是一堂生动的国情课、一堂深刻的思政课。”虞华林深受感触,他建议双方深化法治教育合作,共建实践育人基地,探索深度帮扶路径,为更多孩子点燃梦想的火种。 张军政表示,高校以其深厚的知识底蕴、先进的育人理念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孩子们点燃追求梦想的火焰,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学校会搭建好长期互助平台,让这份友谊成为彼此成长的动力。 作为连续7年对口帮扶山阳县的“老朋友”,西北政法大学将校园资源转化为“行走的思政大课堂”,构建起“感知—认知—践行”的立体育人体系。山阳中学的周新灵老师感慨:“孩子们不仅看到了大学的样子,更种下了法治与理想的种子,这样的‘扶志扶智’比单纯的物质资助更有温度。” 活动结束时,天平楼广场的合影定格下灿烂的笑脸。中学生们捧着印有校徽的笔记本和纪念册,纷纷写下心愿:“下次再来,我要以大学生的身份打卡!”这场充满收获的研学之旅,是校地思政育人的创新实践,见证着教育帮扶从“输血”到“造血”的美丽蜕变。 西北政法大学始终把“大思政课”作为“强国建设、西法大何为”战略谋划的重点工作,坚持守正创新,用好“两个课堂”,以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核心阵地,锚定“法治教育+红色文化”特色路径,积极探索跨学段思政课教学的“同题异构”新范式,扎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为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有力支撑。(张佼) 【人民网】山阳中学“小客人”在西法大沉浸研学 开启法治启蒙与成长新程 https://app.people.cn/h5/detail/normal/6338067367937024 【澎湃陕西】山阳中学“小客人”沉浸式“探秘”西法大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906727 【群众新闻】西北政法大学为中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18262/11196473.html?isShare=true 【华商网】山阳中学“小客人”沉浸式“探秘”西北政法大学 https://news.hsw.cn/system/2025/0601/1847547.shtml